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8日 00:00 】

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

 

学生工作处2018〕4

各二级学院,弘德书院:

2018年寒假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假期时间为1月22日(腊月初六)至34日(正月十七),共6周。为保障学生假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辅导员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以法制、纪律、安全为主题的班会,对学生进行一次普遍的法制安全教育。要引导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教育学生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禁止往返集体包车。如出现安全问题,要尽快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要教育学生防诈骗、防被盗、防火灾、防中毒等事故,尤其教育学生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非法组织的集体外出务工活动,谨防在从事家教、打工等勤工助学活动中上当受骗。要教育学生合理消费,科学消费,自觉远离不良网贷。教育学生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学校和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教育学生按期返校,334日学生返校报到、注册,严禁不请假擅自不按时返校。对未经批准而擅自不按时到校的学生,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实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由学生家长请假,返校后办理补假手续;是病假的要在返校时提交医院证明并办理补假手续。出现学生开学后未按时返校报到而又未及时发现并报告学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单位要于3月4日下午4:30前将学生报到情况如实电话报学生管理科,5日上午9:00前电子版报送至学生管理科。

三、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学生宿舍各项防火、防水、防盗等重要措施,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放假前,要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拉网式检查,排除安全隐患,通知学生一定要关好门窗,防止因天气寒冷冻坏供水供暖设施。

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住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学校过春节的,由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批。1月24日中午12:00前各学生公寓封楼,春节后的32日开放。

要教育在校过节的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水源、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社会调查研究,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与理解。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立足当地实际,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要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的通知要求,督促参加教育部全国学生骨干网络培训示范班的学生骨干认真参加培训,真正学懂、弄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培训取得预期效果。

要教育学生尽其所能,积极参加服务社会和群众的各种有益活动。寒假开学后,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文比赛等形式组织学生谈体会、感想,努力增强学生的爱党爱国情怀。

五、制定好假期学生安全工作预案,畅通学生安全信息渠道。学生离校时要全部签名,明确离校时间和去向,以进一步掌握学生动态,签名材料由各学生工作办公室留存备查。假期期间,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对学生中发生的意外事件要按程序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六、结合各自实际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通知精神(见附件,结合各自实际,拓展家访活动方式、对象内容通过实地走访、电话、书信、网络等形式广泛开展家访活动,了解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认真做好学校统一组织的辅导员实地家访相关工作真正走入受访学生家中,把学校党委、行政的温暖送到受访学生家庭中去。学校将把辅导员家访工作纳入学生工作考核和辅导员工作考核体系。

各单位要及时就家访活动情况通过各自所属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及时将相关新闻道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及时通过“学工在线网站、“潍院学工”微信微博平台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学工在线”网站联系人:华德臣,联系电话:13562668378;“潍院学工”微信微博平台联系人:边洪燕,联系电话:13793655569。

本次家访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围绕本次和近几年辅导员家访活动的基本情况好的经验做法、今后的工作打算等方面形成书面工作报告,报告要坚持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深入挖掘典型做法、典型事例、典型经验,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为学校下一步更好地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打好基础。相关工作报告假期家访活动工作安排、拍摄图片、视频、新闻报道截图等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须加盖党总支公章、分管负责同志签字)一并于2018年寒假开学后第一周周五3月9日前提报大学生事务中心2号窗口,联系人:华德臣。

、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体专兼职辅导员要利用假期时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联系实际,深入思考,下学期开学后,学校将召开专题研讨会进行交流研讨。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的通知要求,参加教育部全国高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示范班的辅导员要认真参加培训,真正学懂、弄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培训取得预期效果。

当前,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即将召开,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学生教育与管理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学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高校辅导员家访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高校辅导员家访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

2008年10月,省委高校工委印发《关于在2009年寒假期间开展“千名辅导员访千家”活动的通知》后,高校广大辅导员积极响应,热情参与,利用寒假期间深入学生家庭探访,密切了师生关系,促进了家校和谐。活动开展以来,在全省高校的共同努力下,辅导员寒假家访活动已经初步形成长效机制,成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近十年来,已经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一个重要活动品牌,受到中央、省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巩固“千名辅导员访千家”活动成果,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现就进一步深化辅导员家访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着力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模式,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主题

坚守初心使命,培养时代新人

三、活动安排

1.拓展家访活动

自2018年开始,各高校要在认真总结家访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好家访活动。一要拓展家访活动参与面。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家访,鼓励学校各部门、二级院(系)负责同志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班主任(导师)参加家访。二要拓展家访活动方式。在坚持传统入户走访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话、书信、召开区域性家长会等方式加强沟通联系,准确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和思想、生活状况,提高家访活动针对性、精准化。三要拓展家访活动对象。注重家访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实现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创业困难、心理问题等不同学生群体全覆盖,不同年级、不同发展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城乡学生全覆盖,原则上全年家访对象不少于在校生总数的百分之一。四要拓展加家访活动内容。坚持把家访活动与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地方政府共同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结合起来,与开拓大学生就业创业渠道结合起来,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不断丰富载体平台,增强家访活动的实际效果。五要推进家访活动常态化。要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既要充分利用寒暑假、重要节日集中开展家访活动,也要组织安排好日常的家访活动,把家访活动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家访活动长效机制。

2.举办系列活动

省委教育工委将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全省高校家访活动图片展览、优秀案例征集、征文大赛和研讨交流等系列活动。各高校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广泛发动,通过图片、视频、文字、演讲等方式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展示家访历程,分享体会与收获,密切师生情谊,促进家校互动,探索协同创新育人机制,推动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内涵发展质量提升。

3.进行总结表彰

各高校要对近10年来的家访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深入挖掘典型做法、典型事例、典型经验,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办法,不断推动家访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切实履行好立德树人职责。今年下半年,省委教育工委将组织开展全省高校家访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高校要把组织开展好辅导员家访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家访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格局。

2.要加强统筹。各高校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系统规划,凝聚工作合力,强化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安全保障,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要严肃纪律。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家访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要求,把好廉洁关。

4.要加强考核。各高校要把家访活动作为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辅导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辅导员应认真撰写家访日记、家访案例,拍摄照片、视频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家访报告。根据关于印发《山东高校辅导员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辅导员家访应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发挥激励和导向作用,推动辅导员素质和工作实绩的提升。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2018年1月8日

 

 

联系电话:0632-3786725 邮箱:id6725@163.com 邮编:277160 版权所有:枣庄学院学生工作处 联系地址:山东枣庄北安路1号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