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学生工作处通知
枣院学通字〔2013〕19号
关于做好清明假期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清明节假期为4月4日-6日,共3天,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为做好假期期间学生安全管理教育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1.各学院要加强假期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外出及乘车安全教育,做好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认真做好假期期间教室和公寓的安全用电及学生的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教育工作。
3.禁止各学院学生私自组织春游活动,学院或班级组织的活动要由老师牵头带队,最好在平原地区并制定科学合理的预案。
4.假期晚间值班按照平时值班表正常进行。
祝全校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学生工作处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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