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
关于设立学生管理夜间值班工作小组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理学生夜间应急突发事件,最大努力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特设立枣庄学院学生管理夜间值班工作小组制度,规定如下:
一、工作小组性质
工作小组是在学校校园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的学生管理应急事件处置机构,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处置学生管理工作应急事件。
二、工作小组职责
1.工作小组在值班当日应加强对校园进行巡视,特别是教学楼、学生宿舍、操场等重点场所,防患于未然。
2.接到突发事件警情后,工作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控制局面,并弄清事件的起因、性质、牵涉范围、已经或即将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3.根据情况,第一时间向相关专业机构请求援助,如向医院、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等寻求帮助,减少危机事件对学生生命和财产的危害程度。
4.及时联系涉事学生所在学院值班人员,协作做好处理工作。待学院领导到达后,做好事件处置移交工作。
5.视情向校园安全委员会报告。
6.对当天各学院夜间值班人员负责监督与管理。
三、注意事项
1.冷静处理识别危机
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做出预判,控制局势,隔离现场,及时汇报。
2.全面启动果断处理
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协调各方力量,控制事态,减少影响。
3.统一思想稳定情绪
及时披露信息,统一师生的思想和口径,启动心理疏导机制,缓解心理恐慌。
4.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5.做好工作记录。
6.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后至第二天上午上班前。
四、附件
枣庄学院学生管理夜间值班应急事件处置工作流程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