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度有关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本、专科学生和所在班级(不包括2024级新生及其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枣庄学院学生奖励条例》(枣院学字〔2022〕18号)规定的条件认真执行。其中,优秀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居前40%;优秀学生干部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居前50%。
三、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为学院学生人数的15%,优秀学生干部为学院学生人数的5%,先进班集体为学院班级总数的20%。因学生宿舍综合评定等级限制而达不到所应评比例者,以实际评选比例为准。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本评选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进行申请。
2.学院审核评定并公示。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实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规范程序,按照要求做好条件审核、评选推荐等环节的工作,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校审批公示。由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报学校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选结果,形成正式红头文件进行表彰。
五、提交材料
为方便各学院工作,本次评选材料录入在“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点击“一站式业务办理”——“校级评优”,可参考视频进行操作,录入后一旦“审核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请务必全部“审核提交”之后再导出汇总表并签字盖章,并按照以下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材料名称 |
纸质版 |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 ——系统导出纸质版,需要签字盖章 |
附件1、2、3、4、5全部需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并加盖学院公章.(院行政章) 报送时间: 11月12日当天。 报送地点: 市中校区综合楼704西, 薛城校区明理楼112。 (各学院报送材料时请自备档案盒) |
附件2:枣庄学院先进班集体统计表 ——系统导出纸质版,需要签字盖章 |
附件3:枣庄学院优秀学生登记表 |
附件4:枣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
附件5:枣庄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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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
2.枣庄学院先进班集体统计表
3.枣庄学院优秀学生登记表
4.枣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枣庄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6.2023-2024学年度各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分配名额
7.枣庄学院学生奖励条例(枣院学字〔2022〕18号)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