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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1日 14:57 】

各学院:

根据我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度有关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本、专科学生和所在班级(不包括2024级新生及其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枣庄学院学生奖励条例》(枣院学字〔2022〕18号)规定的条件认真执行。其中,优秀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居前40%;优秀学生干部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居前50%

三、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为学院学生人数的15%,优秀学生干部为学院学生人数的5%,先进班集体为学院班级总数的20%。因学生宿舍综合评定等级限制而达不到所应评比例者,以实际评选比例为准。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本评选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进行申请。

    2.学院审核评定并公示。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实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规范程序,按照要求做好条件审核、评选推荐等环节的工作,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校审批公示。由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报学校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选结果,形成正式红头文件进行表彰。

五、提交材料

    为方便各学院工作,本次评选材料录入在“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点击“一站式业务办理”——“校级评优”,可参考视频进行操作,录入后一旦“审核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请务必全部“审核提交”之后再导出汇总表并签字盖章,并按照以下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材料名称

纸质版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

——系统导出纸质版,需要签字盖章

附件1、2、3、4、5全部需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并加盖学院公章.(院行政章)

报送时间:

11月12日当天。

报送地点:

市中校区综合楼704西,

薛城校区明理楼112。

(各学院报送材料时请自备档案盒)

 

附件2:枣庄学院先进班集体统计

——系统导出纸质版,需要签字盖章

附件3:枣庄学院优秀学生登记表

附件4:枣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5:枣庄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

2.枣庄学院先进班集体统计

3.枣庄学院优秀学生登记表

4.枣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枣庄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6.2023-2024学年度各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分配名额

7.枣庄学院学生奖励条例(枣院学字〔2022〕18号)

 

学生工作处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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