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纪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状况。
四、测评流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院部按照《枣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以及各院部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利用班会等形式将测评事项及时告知学生,并要求学生准备和提供相关材料。
(二)测评实施和录入、公示阶段:各年级严格按照相应的《枣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要求和计算工具(注意:2019级、2020级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附件1,综合测评计算工具见附件2;2021级、2022级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附件3,学生综合测评计算工具见附件4),组织学生认真开展测评工作。各班级应成立测评小组,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统计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录入系统并导出《枣庄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录入时间截止至9月25日。
综合测评网址为:http://210.44.232.150/KingoXS/log_in,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切忌直接交给班干部负责。各学院账号和密码由各学院负责综合测评的老师负责,如发生工作交接,可联系之前的负责老师。
班级测评结束后应在班级公示(不少于三天),并将上述材料上报到各学院。
注:智育成绩说明
1.智育测评成绩=∑学年内一学期的学分加权平均分/90×80。(注:学分加权平均分=∑(课程考核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学习成绩为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则为平均学分绩点的排名。
3.智育测评成绩的计算只采用正常考试的成绩,被批准的缓考按正常考试成绩计算,补考按照补考前的成绩计算。
4.各班级务必于本学期初补考前尽快将教务系统内平均学分绩点导出,同时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学院总结督查公示阶段:各学院完成总结督查公示工作。各学院成立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对各班级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认无误后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需根据反映情况是否属实及时做出解释或调整,并再次进行公示。注意:学院公示期内有错误可以修正和更改,一旦公示结束,不接受任何修改!毕业班如有需要可提前完成相关工作,并交至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学院将各班级导出的综合测评成绩纸质版自行留存,以备检查。
(四)上报材料:学院公示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各班级综测成绩的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于9月25日之前发送到studentjiaoyu@163.com。(注:《枣庄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导出电子版统一用xls工作表的格式)
附件:
1.2019级、2020级枣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2019级、2020级学生综合测评计算工具
3.2021级、2022级枣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4.2021级、2022级学生综合测评计算工具
5.赋分表
6.(补充说明)如无法登录操作步骤——本系统需要用ie浏览器登录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