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教工委发〔2019〕3号),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枣庄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拟立项建设3-5个枣庄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3-8人,拟申报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在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健全,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力。已开展院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1年以上(需提供新闻、图片等证明材料),工作扎实,经验丰富,成效明显。
(二)主持人须为我校在岗在编的专职辅导员。首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不再申报。每名辅导员主持和参与的工作室总共不得超过2个。
(三)主持人及成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工作勤恳扎实,育人实效突出,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四)主持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在读)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中级以上职称的,原则上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
(五)主持人工作业绩突出,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 新意识,工作成效明显,获得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
(六)主持人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善于将工作经验、工作规律概括提炼,近5年主持校级及以上相关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级以上相关科研课题。
(七)所申报工作室建设方向明确,建设成果能够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围绕建设方向已开展有特色、有推广价值的工作,具备工作室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和队伍基础。
(八)主持人及成员师生满意度高,个人及所带学生无重大违纪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三、工作室申报
(一)推荐申报。每个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申报1-2个工作室。
(二)资格审核。学生工作处组织专门力量对参评工作室进行资格审核。
(三)专家评审。学生工作处组织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工作室进行初评,确定入围答辩人选。
(四)现场答辩。学生工作处召开现场答辩评审会,确定拟建设工作室名单。
(五)实地考评。学生工作处组织工作组对拟建设工作室进行现场实地考评。
(六)公示挂牌。研究审议后,对工作室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发文公布并为工作室命名、挂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领军人物和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组织优秀辅导员及团队进行申报。
(二)注重总结,打造特色。要突出重点、凝练特色、培育品牌,认真总结已有经验,加强统筹设计,明确工作室建设目标、实施计划、主要举措和预期成果。
(三)明确要求,按时报送。以学院为单位上报附件1、附件2以及支撑材料(包含工作室成立时间满一年,工作开展情况等图文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市中校区上交到心理中心206,新城校区上交到明理楼225。电子版压缩包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zzxyfdy@163.com。压缩包命名为:学院+工作室申请。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莹,联系电话:15206329534(微信同号)
附件
1.枣庄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2.枣庄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