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0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0)4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总体要求
此次评审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在同一时间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在同一时间进行,请各学院严格依据《枣庄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枣庄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枣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枣庄学院校内奖学金评选条例》并按有关程序和要求时间报送材料。
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拟推荐名单。表格见附件9
二、 评选办法、材料报送时间和具体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1.评选办法和名额分配
(1)学院按分配名额1:1的比例上报
(2)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见附件3、4、5,一式二份),并于10月21日将纸质版送到107办公室。(修改使用不需要学院书记签字、盖章)。
(2)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于10月28日前登录山东省奖助学金评审系统进行申请填报。填报网址为:http://www.xszz.gov.cn:84/
3.要求
(1)根据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此次评选不再以班级为基数进行评选,改为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基数评选。
(2)实行自愿申请,各学院不得再进行名额分配,轮流坐庄的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
(3)各学院采取赋分、答辩的评审机制,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评选。评选过程的相关材料和评审表一并提交。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中,申请理由一栏的日期填写9月30日,推荐理由日期填写10月05日,院系意见一栏日期填写10月20日,学校意见10月30日。
(4)各申请表的推荐理由、院系意见不能简单写:“同意推荐”之类的话语,要有该生针对性的理由,各学生之间推荐理由或院系意见不能雷同。
(5)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不能重复申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1.评选办法和名额分配
依据《枣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评选。
名额分配见附件2
2.材料报送
(1)请于11月6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审批表》纸质版各一份签字盖章后交到107办公室,作为修改使用,审批表需从系统中导出。
(2)11月11日前登录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报,填写要求见附件6。
同时于11月18日前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审批表》纸质版各一份为学生存档使用。
3.要求
(1)日期填写:填写中,申请理由一栏的日期填写10月13日,推荐意见日期填写10月16日,院系意见一栏日期填写10月28日,学校意见11月17日。
(2)励志奖学金系统内的“困难等级”统一格式:一档、二档、三档,禁止用1档、2档、3档或一挡、二挡、三挡等其他格式。
(3)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审批表》前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对存在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学生的学院将通报批评。
(4)审批表中所盖公章为:学院行政章
(三)获奖学子个人风采: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候选学生需要同时报送本人事迹报告,并附上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院、政治面貌、联系电话,本人日常生活照片2张及两寸彩色照片1张,用于制作《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前,事迹报告材料及照片只需要报送电子版,发送至xsc3785855@163.com,邮件名称:姓名+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风采录。
三、要求
1. 严格按照各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标准组织评选,严格按照附件4、5要求填写申请信息,避免出现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时间逻辑出现错误,避免“推荐理由”及“院系意见”过于简单。经评审专家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并全校通报。
2.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在班级、学院的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3.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范围务必是经过贫困生认定的学生。
4.获奖材料时间限定在:2019-2020学年,
即:2019.9.01-2020.08.31,具体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5.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奖助学金标准和名额发放,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不得调减资助名额。
6.严格遵守时间安排,确保按时上报。
7.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对学生全面开展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创新意识培养教育,帮助学生解决由经济困难引发的心理、精神、思想、学习、能力等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如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联系电话: 3785855。
附件:
1.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拟推荐名额分配表
2.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详细要求及常见错误
7.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上报材料详细要求及常见错误
8.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综合评审成绩核算办法
9.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赋分一览表
10.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