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总体要求
此次评审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在同一时间进行。请各学院严格依据《枣庄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枣庄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枣庄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条例》有关评审要求、程序进行评审。
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拟推荐名单,表格见附件7。
二、 评选办法、材料报送时间和具体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1.评选办法和名额分配
(1)学院按分配名额1:1的比例上报
(2)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见附件2、3、4,一式一份),并于10月12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市中校区送到107办公室、新城校区送到明理楼225办公室。(修改使用不需要学院书记签字、盖章)。
3.要求
(1)根据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基数评选。
(2)实行自愿申请,各学院不得进行名额分配,轮流坐庄的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
(3)各学院采取赋分、答辩的评审机制,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评选。评选过程的相关材料和评审表一并提交。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中,申请理由一栏的日期填写10月05日,推荐理由日期填写10月07日,院系意见一栏日期填写10月12日。
(4)各申请表的推荐理由、院系意见不能简单写:“同意推荐”之类的话语,要有该生针对性的理由,各学生之间推荐理由或院系意见不能雷同。
(5)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不能重复申报、获得。
(二)获奖学子个人风采: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候选学生需要同时报送本人事迹报告,并附上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院、政治面貌、联系电话,本人日常生活照片2张及两寸彩色照片1张,用于制作《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内容模板详见附件8。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下午四点前,事迹报告材料及照片只需要报送电子版,发送至xsc3785855@163.com,邮件名称:姓名+学院XX奖学金获得者风采录。
三、要求
1. 严格按照各奖学金的评审标准组织评选,并填写相关附件,避免出现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时间逻辑出现错误,避免“推荐理由”及“院系意见”过于简单。经评审专家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并全校通报。
2.根据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基数评选。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在班级、学院的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4.获奖材料时间限定在:2021-2022学年,
即:2021.9.01-2022.08.31,具体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5.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奖助学金标准和名额发放,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不得调减资助名额。
6.严格遵守时间安排,确保按时上报。
7.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对学生全面开展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创新意识培养教育,帮助学生解决由经济困难引发的心理、精神、思想、学习、能力等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如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联系电话: 3785855。
附件:
1.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拟推荐名额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详细要求及常见错误
6. 省政府奖学金上报材料详细要求
7.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8. 国奖、省奖风采录格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