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解决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在校全身心投入学习,顺利完成大学学业,特开展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枣庄学院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和减免标准
参照《枣庄学院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三、要求
当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获得奖助总金额大于5000(含5000)元的学生,当学年不在申请范围内。
四、申请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填写《枣庄学院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说明家庭经济状况及申请理由,可附上有效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2.学院初审: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本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受助情况及在校表现,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初选名单,并提出建议减免金额。
3.学校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报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终确定学费减免名单及减免额度。
4.公示:将在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适当公示。
五、材料报送及资金发放
1.《枣庄学院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党总支公章,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7。
2.报送时间:12月11日下午4点前报送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汇总,统一由计财处做扣发,不再发放给学生本人。
附件:《枣庄学院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