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8〕31号)文件精神,依据《枣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各二级学院初审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拟同意以下538名同学获得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96名同学获得2017-2018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行政楼107,联系电话:3785855,联系人:张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