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2015年上半年学生转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9日 00:00 】

各学院:

请通知学生于6月1日至15日到校医院统计经校医院大夫同意转诊的2015年上半年校外定点医院的门诊医疗费,请学生持本人医疗证、病例、机打发票及建行卡复印件到校医院210室,办理报销手续。

过期不候。

咨询电话:3786752

校医院

2015年05月29日

联系电话:0632-3786725 邮箱:id6725@163.com 邮编:277160 版权所有:枣庄学院学生工作处 联系地址:山东枣庄北安路1号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