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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26日 00:00 】

各学院:

我校清明节假期为4月2日—4日,为做好假期期间学生安全管理教育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1.各学院要加强假期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外出及乘车安全教育,做好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认真做好假期期间教室和公寓的安全用电及学生的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教育工作。

3.禁止各学院学生私自组织春游活动,学院或班级组织的活动要由老师牵头带队,最好在平原地区并制定科学合理的预案。

4.近期枣庄部分山区出现狼的踪迹,各学院要提醒外出学生注意安全。

5.假期晚间值班按照平时值班表正常进行。

祝全校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学生工作处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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