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对我校2011年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05日 00:00 】

各学院:

对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进行考评,是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班主任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考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枣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办法》(修订)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考评。

二.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辅导员、班主任的考评成绩占考评总分的70%;学生评议占考评总分的30%。

三.辅导员、班主任的考评成绩统一汇总排名并确定考评等级后报送学生处。考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各学院“优秀”等级的数量,不超过本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总数25%。

四.报送材料:《枣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评成绩统计表》一份;《枣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评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枣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评成绩统计表》需要发送电子版到studentjiaoyu@163.com

五.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评等级优秀者,可作为本学院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候选人向学校推荐;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推荐候选人需另报送《枣庄学院优秀辅导员审批表》或《枣庄学院优秀班主任评审表》一式一份。

六.报送时间:2011年12月27日前报学生处105室。

七.《枣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办法》(修订)及相关表格可到学工在线(http://xgzx.uzz.edu.cn)或枣院学工QQ群(179903020)查看下载。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2月5日

联系电话:0632-3786725 邮箱:id6725@163.com 邮编:277160 版权所有:枣庄学院学生工作处 联系地址:山东枣庄北安路1号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