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枣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要求,统计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公示两天。公示结束后,将《学生学习成绩统计总表》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统计总表》用A4纸打印,签字、盖章后于3月16日前报学生处(104室)。
二、各系于3月2日前到学生处领取《枣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统计表》,其它表格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
学生成绩统计总表.doc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统计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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