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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自习室管理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5日 00:00 】

公共自习室是全校同学共同分享的自主学习场所,是学校努力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而开设的非常规教室。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自习室管理,营造更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本自习室由枣庄学院所有在读同学共同分享,任何同学不得占位,更无权私自转让。

2.公共自习室人员密集,为了大家的安全,确保室内通畅,严禁占用过道,严禁将个人物品排放在座板上、座板下、桌板下、过道等地方。

3.自习室已安装适量的桌椅,严禁个人私自将其他桌椅、板凳等带入教室,否则将予以清理。如涉及学校国有资产流失,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4.教室内严禁带入任何食物,严禁在室内就餐。

5.自觉维护自习室的卫生,个人生活垃圾随身带走。

6.遵循学校的作息制度,按学校规定时间使用教室。

7.节约水电资源,倡导环保低碳,及时关闭电灯和风扇等设备,注意防火防电,不得在教室内吸烟、点蚊香,不得使用违章电器,私自使用插排,严禁乱拉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8.自觉遵守自习纪律,严禁大声喧哗、打闹、接打电话等影响其他同学学习的行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

9.妥善管理个人书籍、物品,离开教室时须将个人物品带走。

10.请爱护桌椅,不得在桌面上乱写乱画,保持桌面洁净,物品损坏照价赔偿。

11..举止文明礼貌,穿着整洁。

12..其他未尽事宜,以学生工作处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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