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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办理退宿手续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30日 00:00 】

各学院:

为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宿手续,本着“方便学生、简化程序、有利工作、统筹兼顾”的原则,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离校氛围,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各学院毕业生要于2017年6月30日下午4:00前离校,届时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将对毕业生宿舍进行换锁、公共区域卫生清理、家具设施维护。公寓中心集中办理时间为6月27日至30日,之前也可零散办理。

二、办理地点:各楼楼长办公室

三、办理方式:为方便提前离校同学办理退宿手续,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以宿舍为单位进行验收,每个宿舍安排一名退宿委托担保责任人(必须是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先代为验收,宿舍人员全部退宿后,退宿委托担保人再申请楼长对宿舍公共物品验收。提前退宿的同学可持相关证件到各公寓楼楼长老师办理退宿、盖章手续。

四、办理流程:确立宿舍退宿委托担保责任人——委托担保人代表本宿舍到楼长办公室提出申请,交押有效证件,领取、填写《枣庄学院毕业生离校退宿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后一份留楼长处,一份自带回)——委托担保人先代为验收、收钥匙、签字——退宿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到该楼楼长老师处盖章——宿舍全部退宿后委托人向楼长提出验收申请——楼长老师验收——合格后,将抵押证件交还给学生。

五、注意事项

1.推举退宿委托担保责任人

每个毕业生宿舍推举一名最后离校的学生为该宿舍的退宿委托担保责任人,也可以班级为单位,本班班长或团支书记作为班级委托担保责任人,担保本班本楼的住宿同学。委托担保责任人找各楼楼长签订委托责任书,领取《枣庄学院学生离校退宿申请表》,并在楼长处押留有效证件(身份证、驾照等)作为信用担保,待宿舍验收完毕后楼长将证件交还委托人。

2.最后走的委托担保责任人要关好门窗、关闭水电开关,做好本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

3.毕业生退宿后应及时离校,无特殊理由不得重新返回学生宿舍,更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确有特殊情况在6月30日下午4点以前不能退宿者,请持车票和学院开出的住宿安排证明于6月30日下午4点前向各楼长申请,统一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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