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部门(学院):
勤工助学工作是我校资助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解决日常生活支出的有力保障。为了使更多的学生得到实际锻炼,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现将新学期勤工助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用与管理
校内各部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须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用工申请,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公开招聘,由用人部门考核聘用。凡未预先申报而擅自聘用学生的用工部门,所需经费自理。各用工单位合理设岗,如有缺岗,请尽快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补岗。用工部门负责对每位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进行上岗培训和日常管理、考勤。
1.校级岗位征集
(1)资助管理中心面向校内职能部门征集相关固定岗位,如需设岗,请填附件1:《枣庄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用工部门设岗申请表》,纸质版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中校区综合楼704西,新城校区明理楼112)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10:00。
(2)临时岗设岗申请需在用工前3天通过一网通办“校内勤工助学设岗申请”模块申请,资助管理中心预审通过并经学生处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设岗。
(3)固定岗信息发布及学生申请流程
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部门用工申请后在《智慧学工系统》勤工助学模块审核并发布各部门用工信息→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后自行查看并申请→用工单位在系统查看申请学生信息并与申请的学生实行双向选择→用工单位录用学生后,在系统更新学生“用工状态”→用工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学生上岗。聘用后无故不到岗者,取消在校期间勤工助学的资格。资助中心同时将通过qq群(市中校区群号1群238204607,2群722700586,3群853531382;新城校区群号:1群687840085,2群753452954)和“枣院学工”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请各学院通知有勤工助学意向的学生加入相关校区的QQ群(相关校区的学生只加其中1个群即可),并及时关注相关招聘信息。
2.院级岗设置
(1)各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下面格式提交设岗申请,设置院级勤工助学固定岗,电子版以“**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设岗申请”命名发到xsc3785855@163.com,纸质版由院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截止时间9月5日上午10:00。学院留存相关招聘及学生申请材料。
__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设岗申请
学院(盖章): 院领导签字: 时间:
序号 |
岗位名称 |
工作内容 |
岗位要求 |
设岗人数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
|
|
|
|
|
|
|
院级临时岗设岗申请同样需要在用工前3天通过一网通办“校内勤工助学设岗申请”模块申请,资助管理中心预审通过并经学生处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设岗。
二.勤工助学酬金发放
1.勤工助学报酬,根据最新文件(枣院学字【2024】13号)规定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正常工作日期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25小时;校内环境卫生岗等劳动强度较大的岗位每月不超过40小时的酬金计算,工作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时数计算工资,薪酬为20元/小时。
寒暑假或节假日参加勤工助学,工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假期工根据工作强度按80-120元/天计算薪酬。根据工作强度、工作性质等做适当浮动。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我校原则上15元/小时,工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
2.工资发放:用工部门于用工次月(寒暑假需在放假当月完成)前2个工作日内按照考勤如实在勤工助学系统录入学生考勤并生成工资,经学生确认后导出纸质版经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资助管理中心(市中校区综合楼704西,新城校区明理楼112)电子版发到xsc3785855@163.com。资助管理中心在交表截止后汇总、签字、报财务发放,未能按规定时间报送工资报表的部门责任自负。学校全力维护学生通过自身诚实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不得虚报、假报、瞒报,如发现以上行为取消用工资格,各用工部门留存学生考勤表备查,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枣庄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用工部门设岗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