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将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后,按照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由各学院自行录入贷款回执(含新生和老生)。
1.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由1位老师带2-3位学生干部,市中校区到行政楼107室、新城校区到明理楼112室,及时为本院申贷学生在网上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内容。
2.由于新生入校前在系统内填写的院系名称、学号等信息不够准确,请各院在录入回执的同时修改学生的相关错误信息。
二、办理了非国开行助学贷款的,如信用社、中国银行等,统计学生相关信息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见附件2。
1.如有盖章需要,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8--19日集中到市中校区行政楼107室、新城校区明理楼112室办理;
2.其他非国开行助学贷款如需录入系统的,请提前告知。河北省的助学贷款为非国开行的,学生手机上有银行链接和回执码,打开链接按要求填写即可。
3.附件2请于9月15日下午4点前交到市中校区行政楼107室、新城校区明理楼112室。
请各位老师提醒学生,未能正确录入贷款回执校验码的学生贷款将被谢绝,所以请确保贷款学生都登记上,并认真核对回执校验码是否填写正确。学生可随时登陆本人在线系统查看贷款审批进程及发放结果。
附件1:贷款回执录入时间安排表
附件2:非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