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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5日 00:00 】

各学院: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通知要求,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至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8)2号),我校将于近期组织学生办理2019—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续贷:

1.登陆:http://www.csls.cdb.com.cn/(国家开发银行),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2.进入页面点击“贷款申请”,然后点击“新增”。

3.填写“续贷声明”,总结一年来本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简单阐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字数在100至200字之间。

4.认真审核个人续贷信息,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完成续贷申请。

5.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至少一方)在受理时间内(一般为8月份)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签订续贷合同。

注:网上续贷声明申请时间截止到6月20日前,如学生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起续贷声明,将没有资格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二、回执确认

1.新学期开学后,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交时间:以通知为准。

2.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学校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

3.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后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学生贷款成功。

三、工作要求

1.为保证学生的贷款顺利成功,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布置贷款的相关事宜,组织学生做好在线注册、申请信息录入和贷款申请表打印等事项。

2.如学生未在规定时间上交《贷款受理证明》,贷款申请将被国家开发银行谢绝办理。

3.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进行网上申请。

4.在校生首次贷款的学生,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完善信息后导出申请表和承诺书,并携带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在校情况证明)和共同借款人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签订贷款合同。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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