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根据《枣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枣院学通字〔2026〕92号《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评审并公示,拟认定以下4049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市中校区行政楼107室、薛城校区明理楼111室,联系电话:0632-3785855。
附件:《枣庄学院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认定等级》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