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枣庄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根据枣院学通字〔2026〕38号 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各二级学院评议、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同意以下3257名同学获得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6名同学获得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1日-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薛城校区明理楼111室、市中校区行政楼107室,联系电话:0632-3785855,联系人:吴老师。
附:
1.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
2.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
枣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