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根据《枣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枣院学通字【2025】(29号)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数据复核调整的通知,经各学院数据复核、调整,拟认定以下3418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4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薛城校区明理楼110室、市中校区综合楼704西,联系电话:0632-3785855,联系人:王老师。
附: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数据复核拟调整名单及认定等级
枣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