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根据《枣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枣院学通字【2024】27号《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复查调整的通知》,经各学院复核认定,数据复查、调整,拟认定以下3330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4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市中校区综合楼704西、薛城校区明理楼110室,联系电话:0632-3785855,联系人:王老师。
附: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复查调整名单及认定等级
枣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