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3}56号)文件精神,根据《枣庄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各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同意推荐以下同学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10月1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校本部行政楼107室、新城校区明理楼110室,联系电话:0632-3785855,联系人:王老师
附: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