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2}91号)文件精神,根据《枣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同意推荐以下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公示期为2022年11月04—11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校本部行政楼107室、薛城校区明理楼225室,联系电话:0632-3785855,联系人:王老师,于老师
附:2021-2022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