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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1日 18:23 】

各学院:

为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我校拟聘任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学生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仪式

1.参加人员: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受聘任的学生。

2.时间:410日下午2点半,参会学生请提前15分钟入场。

3.地点:市中校区:多媒体楼102教室(暂定)

薛城校区:明理楼113(暂定)

4.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受聘学生(聘任名单见附件)。

二、聘任对象

1.获得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获奖学生,非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生自愿报名;

2.获得国家资助的特殊困难类别学生自愿报名。

三、宣传任务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学生是优秀学生的代表,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更具示范性,同时,他们更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更有感情,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可依靠的重要力量。各学院要主动联系获奖学生,要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为家乡的学弟学妹、身边的同学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要因地制宜,根据学生的性格特点,结合本学院和宣传大使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家乡、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向身边的应届高考考生宣传资助政策;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统计4月—5月期间能在校参加资助宣讲工作的获奖学生,在附件1中提取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并完善信息;附件1和附件2(若有,请填写“无”上报)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中校区综合楼704C室,新城校区明理楼112室,时间截止:48日下午4点前。

原则上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参加资助政策宣讲工作,受资助的特殊困难类别学生自愿报名。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这一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学生走受助-自助-助人的人生道路。

3.在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宣传大使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对于每一届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我校将通过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予以表彰。

4.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期为一年,即2023.4.012025.3. 31

附件1第六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拟聘任名单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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