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助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枣庄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期间学生家访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4日 18:19 】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温暖安全过冬的通知要求学生工作处将在2024年寒假期间组织全校辅导员对学校部分山东籍建档立卡学生进行家访。本次家访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访对象

1.山东省内建档立卡学生,名单由学院从2023年秋季山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选取,详见附件1;

2.注重家访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实现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创业困难、心理问题等不同学生群体全覆盖,不同年级、不同发展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城乡学生全覆盖。

家访方式

采取集中组队、分散家访的方式利用辅导员或教师假期回家探亲等时间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家访,方式包括

1.实地家访

2.电话

3.网络视频

三、家访内容

1.通过家访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应享尽享。

2.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宣传落实党和国家、学校的帮扶政策。

3.确保学生家长了解相关资助政策和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资助的情况,做到资助政策、帮扶措施应知尽知。

四、人员上报及其他要求

1.家访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春节前,人员原则上覆盖山东省内在校建档立卡学生。数量控制在每学院3-5人以内并报送附件2:《枣庄学院2024年寒假实地家访统计表》,未能前往实地家访的家庭困难学生请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家访慰问。

2.各学院请完善附件3:《2024年春节建档立卡学生慰问金发放表》中学生信息,请勿改动序号。

3.家访差旅经费按照《枣庄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差旅经费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负责。参加家访人员乘坐公共交通,不在学生家中用餐,不接受学生家庭礼品,原则上不住宿。每个学生家庭慰问金500元由学生工作处列支,慰问品按200元/生标准购买请严格按照财务报销要求保存好处级干部出差审批单发票、购物小票、清单等相关票据,开学后集中报销。

4.各学院请于2024年110日下午4点前将附件2、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薛城校区明理楼112室或市中校区综合楼704C;电子版发送到xsc3785855@163.com文件名为学院+家访

5. 对于计划实地家访的学生,各院要提前跟学生沟通,了解学生假期外出计划,避免因学生家长不愿意或学生外出打工不在家等原因造成无法实地家访的情况出现。

五、家访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把组织开展好辅导员家访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家访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格局。

2. 要充分利用报刊媒体、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平台,积极推送家访新闻稿,大力宣传家访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总结推广本学院的好做法、好经验。

3.要加强统筹。各学院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系统规划,凝聚工作合力,强化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安全保障,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4.要严肃纪律。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家访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要求,把好廉洁关。

六、工作总结及新闻稿

每一位参与家访辅导员应认真撰写家访总结和新闻稿,家访过程中留存好照片、视频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家访报告

备注:家访报告包括家访过程、被家访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访效果、被家访学生和家长的心得以及具有代表性的照片(像素要高,限5-7张)及视频等。如果是回访在总结里体现出学生及家庭受前后的变化,家访报告请在3月13日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3785855@163.com。文件:学院+家访报告

各学院家访完请尽快报送学院家访新闻稿,将从微信专栏推出。照片需单独发送,不要粘贴在稿件中。新闻稿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3785855@163.com。文件名:学院+家访新闻。

联系人:王珂;联系电话:3785855。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104

 

联系电话:0632-3786725 邮箱:id6725@163.com 邮编:277160 版权所有:枣庄学院学生工作处 联系地址:山东枣庄北安路1号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