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助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洪涝受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4日 14:00 】

各学院:

今年入汛以来,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部分学生家庭的生产、生活遭遇困难。我校高度关注洪涝灾害地区的学生,将启动专项救助工作,对受灾比较严重的学生进行帮扶。为保证精准资助,学生处现面向各学院开展受灾学生家庭受损情况排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及2023级新生。

二、排查内容

受灾学生家庭住址、受灾程度、受灾人员及经济损失

三、资助方式

1.在摸底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受灾地区学生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困难,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在后续的资助工作中,通过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评定奖学金等各项奖助项目进行适当倾斜。

2.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原则上分为两个档次上报一档为一般受灾,二档为严重受灾。

四、材料上报

918日下午4点前将《枣庄学院受洪灾影响的学生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xsc3785855@163.com,纸子版和证明材料(受灾照片、村委会证明等)送到市中校区行政楼107办公室和新城校区明理楼110室。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摸排。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洪涝灾害地区学生受灾情况专项排查救助工作,落实好受灾省份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的确认工作。

2.精准资助,政策到位。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家庭受影响情况,认真落实资助政策,按相关要求进行困难认定,向受灾学生详细讲解国家和学校相应的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确保不因洪涝灾害影响学生就学。

3.明确责任,持续跟进。各学院要提高此次排查工作的责任意识,抓好落实,保证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的真实有效,并做好后续物质帮扶和心理疏导工作,确保学生能够树立信心、安心学习。

4.持续关怀,动态调整。各学院要对受灾严重地区学生进行长期、持续的关怀,做好信息动态调整,随时关注学生情况,对以后的学习、就业也要适时进行帮扶,将扶贫扶智相结合,坚决不做“一次性”救助。



附件1:枣庄学院受疫情、洪灾影响的学生情况统计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914


联系电话:0632-3786725 邮箱:id6725@163.com 邮编:277160 版权所有:枣庄学院学生工作处 联系地址:山东枣庄北安路1号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