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109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枣庄学院校长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各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同意推荐以下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校长奖学金,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10月2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市中校区行政楼107室、薛城校区明理楼225室,联系电话:0632-3785855,联系人:王老师
附:2021-2022学年校长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