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2021-2022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认定等级公示
各学院:
依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根据《枣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评议小组评议的基础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认定侯梅等3711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行政楼107,联系电话:0632-3785855,联系人:王老师。
(本公示纸质版张贴于7号行政楼西宣传栏,电子版公示于枣庄学院官网学生处网站)
附: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名单
枣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