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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选拔条件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5日 00:00 】

   

(一)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三)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四)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五)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六)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下同);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摘自总参、总政、总后《印发〈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

优秀士兵保送入学选拔条件

从优秀士兵中选拔保送对象,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遴选,确保质量。基本条件:有坚定的革命理想和信念,立志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指挥;一贯表现突出,军政素质兼优,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高中或者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2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1岁;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1次二等功以上或者2次三等功以上奖励;

(二)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

(三)军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或者通报表彰的军事训练尖子。

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的少数民族优秀士兵,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

——摘自总参、总政《关于改革从优秀士兵中选拔培养基层干部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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