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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体在校生进行心理测评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1日 15:03 】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学生返校复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帮助学生更好的了解当前阶段的心理状态,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开学后的校园学习,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心理测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枣庄学院全体在校生

二、测评方式

微信公众号测评:学生关注“枣院心理中心”,点击左下角“心理咨询”,选择“心理测评”,点击“心理测评网址”,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即可。

注:登录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八位出生日期(例如2000年1月1日,密码为20000101登录后需按要求修改密码,修改后的密码请务必牢记!如忘记请各班汇总至班级心理委员联系学院心理辅导员进行修改或重置心理健康普查注意事项及流程请阅读附件,如有问题拨打电话:0632-3786525(老校区)、17861923525(新校区)进行咨询。

三、测评时间

312- 3月22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宣传工作,建议班级集中测试,保证学生真实、客观、认真地进行测评。

2.测试时请仔细阅读指导语,所有问题的答案无对错之分,请按照实际情况真实地回答。

3.本次测试结果严格保密,测验结果不进入学生档案,不影响学生评奖评优。

4.需了解自己心理健康状况的学生,请本人携带校园卡来心理中心查看,市中校区:榴园餐厅西侧2楼206室;新城校区:1/2号宿舍楼(男)或7/8宿舍楼(女)门厅2楼办公室。

5.如有问题,请联系心理中心0632-3786525(老校区)、17861923525(新校区)。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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