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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校辅导员参加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4日 10:56 】


各学院:

教育部思政司定于2020年11月下旬起,委托教育部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现就组织我校高校参加全国网络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主题

携手同心 护航有你

二、培训目的

进一步提高我校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辅导员及学工相关人员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的实战能力,强化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对有抑郁症、家庭纠纷等问题的学生要重点关注,采取针对性强的心理疏导和咨询干预办法,有效防范化解危机事件发生

三、培训时间

2020 11月24日至12月19日。

培训由三个阶段组成:

报名阶段:11月24日报名

学习阶段11月28日至128日

总结阶段:12月9日至1219日(详见附件1)

四、参加人员

全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含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

五、培训平台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http://www.ausc.edu.cn/)学习平台组织实施。

六、培训环节

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心得撰写三个环节,课程学习包括直播课程、录播课程以及经验交流(详见附件1)。

七、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通知本学院相关人员认真参加此次网络培训,按安排时间参加录播、直播课程学习等,切实做好培训的组织、宣传、总结等工作。将参训人员名单电子版(附件2)于2020年11月24日17:00前发送至zzxyxlzx@163.com,纸质版送至心理中心206室,联系人:程诚,电话:0632-3786525。

2.各学院培训结束后,要组织参训学员认真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心理工作案例提交培训系统,同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zzxyxlzx@163.com,邮件主题为“学院+心理工作案例”,附件采用word格式,文件名为“学院+姓名+案例名称”。工作案例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_2312三号字,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字,“学院+姓名”使用正文字体加黑,置于题目下方居中;行间距为1.5倍行间距。学校心理中心将择优结集成册。




附件l枣庄学院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实施方案

附件2:学院参训学员名单

附件3: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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