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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高校辅导员应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工作手册(试行)”学习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4日 20:07 】

各学院:

省教育厅近期研究制定了《山东高校辅导员应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工作手册(试行)》,为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应对学生心理危机工作的能力,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以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教思字〔20211 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山东高校辅导员应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工作手册(试行)”的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

二、学习方式

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三、时间安排

(一)自主学习阶段

时间:20211224202214

地点:各学院自行组织

自主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将问题集中到学院心理辅导员,学院心理辅导员整理后发送至邮箱:zzxyxlzx@163.com

(二)集中学习与交流阶段(专职辅导员)

市中校区:20221616:00 大学生指导与服务中心

新城校区:202217 16:00 明理楼201

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心理咨询中心教师带领集中学习手册中的重难点内容,对辅导员学习过程中的疑点进行解疑答惑。

全体辅导员原则上全部参加,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请书面说明情况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交至心理中心。

四、具体要求:

(一)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此次学习活动,确保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

(二)自主学习结束后每位专职辅导员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字数不少于800字,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心理中心邮箱:zzxyxlzx@163.com,邮件命名为学院+心得体会。

五、附件

1.山东高校辅导员应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工作手册(试行)

学生工作处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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