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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9日 00:00 】

关于评选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评选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7]94号)文件的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不断提升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省委高校工委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2017年度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从事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学生工作人员,自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底,在国家正式刊物上(以刊号为准,不含增刊)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论文、调查报告以及公开出版的著作,均可申请评选。校领导可参与著作评选。在此期间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论文、著作和已经参加过2017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成果评选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工作实际,立足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论据充分翔实,文字简洁流畅。

三、报送数量

各学院报送的数量不限。学校将根据省委要求,从中评选出论文3篇、著作2部,报送至省成果评选中心。

四、组织实施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2.各学院要严格把关,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三年内参评资格。

3.省委高校工委委托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组织专家,对优秀科研成果进行评选,并予以通报表彰。

4.评选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以本学院为单位将参评科研成果以及加盖公章的参评申请表(见附件1)于2017年11月14日前报送至学生处,行政楼108房间,参评论文、著作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studentjiaoyu@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伟

联系电话:86817,6520

六、附件

1. 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参评论文、著作申报表

2. 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参评论文、著作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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