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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在各类考试中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8日 00:00 】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在各类考试中

 

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规定

为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德,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考试氛围,预防和制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发生,切实保障考试考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现将加强我校学生在各类考试中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各类考试的类型

1.国家法律所规定的考试:包括中考、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学业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社会证书类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会计资格证、司法职业资格考试、证券师从业资格考试等资格类考试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等招录考试等等。

2.枣庄学院校内考试:包括期中期末考试、补考等学科的考查与考试。

3.其他类型的考试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诚信考试的重要性已经作弊的危害性,把诚信应考、杜绝作弊作为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作为主要负责人对该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负责,若出现大规模、有组织的作弊行为,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学院要明确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措施,重大考试时间节点,要有专人负责,坚决杜绝国家法定考试尤其是各类学业考试中替考、组织作弊等行为。

二、加强宣传与教育

各学院要在新生入学教育、国家法定重大考试时间、校内期末考试之前,工作学院大会或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诚信应考教育、考试制度教育和作弊惩戒教育。要做到教育效果入脑入心,教育对象全覆盖,使《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考试入刑的部分、《枣庄学院考试工作规范》、《枣庄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内容深入每个学生心中,坚决杜绝走过场。辅导员、班主任要把工作做到细致入微,学生党员、学生骨干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带动周围同学正确对待考试,并能充分做好联络人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苗头。

各学院要加大考风考纪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在学生中大力提倡奋发图强、刻苦钻研的精神,反对心气浮躁、弄虚作假的倾向。引导学生认真复习,公平考试,努力营造遵守考纪、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督促学生复习备考是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复习备考上来,做到有备而考。各学院辅导员要加强与专业教师的沟通和对期末学风的检查,深入学生宿舍、教室,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特别要针对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和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使学生安心复习,从容迎考。

四、加强对考试环节的管理

校内考试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考试规定组织、安排考试,各监考老师要严格负责,坚决杜绝不负责情况发生。各辅导员要及时与监考沟通,了解考场的秩序和学生考试情况,配合监考教师在考试前严格清场,排除各种引发学生考试违纪的因素,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进行。

五、及时严肃处理考试违纪学生

对于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舞弊行为,各学院首先要本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原则,认真核查考试违纪事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一经查实,学校将严格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对于在全国法定考试中作弊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予以处理,一旦被判刑,将按照有关规定开除学籍。

请各学院认真落实本规定精神,严格贯彻执行。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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