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我校拟聘任享受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以下正文简称“国奖学生”)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仪式
1.参加人员: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受聘任的学生。
2.时间:2018年1月19日上午11点。参会学生请于19日10:45前入场完毕。
3.地点:大学生服务中心会议室(北)
4.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受聘学生(聘任名单见附件)。
二、宣传任务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受助国奖学生是优秀学生的代表,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更具示范性,同时,他们更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更有感情,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可依靠的重要力量。各学院要主动联系受助国奖学生,要充分调动其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为家乡的学弟学妹、身边的同学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要因地制宜,根据学生的性格特点,结合本学院和宣传大使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家乡、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向身边的应届高考考生宣传资助政策;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学校将把组织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实抓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这一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学生走“受助-自助-助人”的人生道路。
在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宣传大使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对于每一届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我校将通过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予以表彰。
附件:2018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