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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3日 00:00 】

各学院:

为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我校拟聘任享受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以下正文简称国奖学生)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仪式

1.参加人员: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受聘任的学生。

2.时间:2018119日上午11点。参会学生请于1910:45前入场完毕。

3.地点:大学生服务中心会议室(北)

4.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受聘学生(聘任名单见附件)。

二、宣传任务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受助国奖学生是优秀学生的代表,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更具示范性,同时,他们更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更有感情,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可依靠的重要力量。各学院要主动联系受助国奖学生,要充分调动其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为家乡的学弟学妹、身边的同学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要因地制宜,根据学生的性格特点,结合本学院和宣传大使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家乡、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向身边的应届高考考生宣传资助政策;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学校将把组织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实抓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这一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学生走受助-自助-助人的人生道路。

在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宣传大使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对于每一届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我校将通过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予以表彰。

附件:2018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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