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申请和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按照《枣庄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经研究,决定于5月上旬启动2018届毕业生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申请和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纪律处分的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请各学院认真核实)。
如毕业生目前处分已降至警告或严重警告,将由学生处出具学生处分解除文件。
如毕业生目前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未到但符合提前解除处分条件,可进行处分解除申请。
二、受处分学生必须满足条例中规定的解除处分条件(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后方能向所在学院提出解除申请。
三、各学院要对申请处分学生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对受处分后在校期间表现要进行详细调查。
四、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学生需认真填写《枣庄学院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并保证填写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五、各学院在接到学生递交的申请解除材料后,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解除处分时间和程序要求,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予以审定和审议。
六、对于做出同意解除处分的学生相关材料,请各学院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处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105。
七、毕业生纪律处分解除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除直接取消当事学生的申请资格、按校纪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将追究学院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年级若有察看期已到者可一并申请解除。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2日
附件1:
枣庄学院学生处分解除申请单
学院: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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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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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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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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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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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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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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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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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到纪律处分 |
年 月 日,因 受到 处分,处分期为 月。(枣院学字〔 〕第 号,处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学生按期或提前解除处分的申请: 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生在违纪处分期间的综合表现简述: 学院经办人签名: 201 年 月 日 |
附件材料: |
学院意见: 年 月 日学院召开了有关会议,针对该生的解除申请,研究与讨论了该生在处分期内的综合表现,依据《枣庄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会议认为该生符合 (按期或提前)解除处分的条件,建议 (按期或提前)解除 同学的 处分。 负责人签字(手签):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学生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查意见: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