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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9日 00:00 】

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 P2P 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 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对校园不良网 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

要求各学院成立安全小组,明确责任人,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和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发现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橱窗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学院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上报学校。

二、注重加强学生消费观教育引导。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的消费观,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召开主题班会,利用微信、QQ群等多种形式培养选树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引导、帮助学生科学制定消费计划,结合实际,量入为出。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培养节俭自立意识。

三、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大力普及金融、网络安全知识。学院可以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等帮助学生了解金融行业发展前沿动态,掌握逾期滞纳金、违约金、单利与复利等基本金融常识、网络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学生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四、切实落实困难学生资助。各学院确实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对真正困难的学生做到精准资助,全面落实好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加强对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工作,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

五、摸清情况,及早预防。通过此次活动要求学院对学生参与网络借贷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详细掌握参与网络借贷学生的姓名、借(贷出)款金额及网络借贷平台名称,并进行登记。特别是要重点掌握学生中组织、引诱、骗取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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