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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及后续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2日 08:51 】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前后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教育

健全学生安全教育机制、安全防控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舆情安全信息掌控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认真落实好节前、节中和节后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掌握学生离校与安全返校情况,针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引导和保障学生安全度假。

1.注意人身安全。提醒学生不要到缺少安全保障的区域,不要到违规自建房的商店、旅馆、网吧、饭馆、影院等场所消费,特别注意避免误入不法组织。

2.注意饮食健康安全。进入春季,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速度加快,细菌性食物中毒进入高发期。提醒学生关注、预防登革热、流感、诺如病毒、水痘、猴痘等传染病的传播,提醒学生不要到违规自发形成的餐饮场所用餐,学习常见传染病防控科普知识,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3.注意交通安全。提醒学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入校门时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来往车辆。过马路时,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等;提醒学生不乘坐无运营许可证的交通工具,不租用、乘坐超标电动车,不违章拉设电线给电动车充电,不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口、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毕业班同学在校园拍摄毕业照期间,注意不要占用行车道,注意往来交通车辆。

4.注意财物安全。提醒学生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特别在公共场所要先行安排好财物保管。不在宿舍留置和使用违规电器,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关闭宿舍电源、水源,注意防火、防盗,以确保宿舍财产安全。拒绝不当得利,谨防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求职诈骗和不良校园贷陷阱等。

5.注意网络安全。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造谣传谣都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提醒学生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6.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春季是学生心理问题高发期,要结合实际开展心理育人活动,培育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密切家校联系,引导家长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努力构建和睦的家校关系;持续关心关爱重点学生群体,做好心理引导和调适工作,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7.加强文明祭扫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远离火灾危害和环境污染。切实增强学生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文明祭拜,谨防山火,服从防火人员的管理,为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作用。

二、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

202444日(星期四)至4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45日(星期五)的课。

三、做好假期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需强化思想认识,做好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假期去向统计表》等材料的归档工作,46日晚要全面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返校学生,要做好信息联络工作,督促其安全返校,如有其它情况及时上报。

四、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

清明节放假期间,各学院要强化值班值守、信息报送、落实责任,学工队伍要处于激活状态,分工到人,管到每个学生,做到每个学生都要有人管、有人联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核实、迅速上报、果断处置。各学院除按照学校放假通知要求做好值班工作外,学生工作处安排的夜间值班工作照常进行,确保节假日值班工作不出纰漏。

 

学生工作处

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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