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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劳动节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5日 00:00 】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精神和学校统一安排,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5月5日上班、上课,4月28日(星期日)上5月2日(星期四)的课、5月5日(星期日)上5月3日(星期五)的课。为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强化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院通过年级大会、班会、QQ群等多种途径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重点对宿舍防火消防教育、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教育、防范非法校园贷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学生身心健康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等安全知识进行多途径强化教育引导;要全覆盖教育每一个学生提高安全意识,提醒学生提高警惕。

2.严格执行外出报告登记制度。放假期间,学生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说明其去向、联系方式、出行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安全承诺,保证按时返校。对于未请假且未按时返校学生要及时联系,问清事由,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3.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春夏之交,阴雨潮湿,户外活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学院严禁以学校或学院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对于自发组织的校外出行活动,学生要提前向所在学院报告,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及时做好学生关心帮扶工作。各单位要特别关注重点关心学生的假期动向,毫不松懈地做好假期学生各种问题和困难的排查和帮扶,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关心学生、尊重学生、服务学生,将工作落实、落细、落小。

5.强化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假期中各学院要安排好日常值班特别是夜间值班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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