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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5日 00:00 】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通知及学校历安排,五一假期放假时间为429日(星期日)至51日(星期二),共3428日正常上班,上430日的课。同时,从5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下午第五节和晚间第九节上课时间分别改为14301930为确保假期期间校园安全,使师生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假期,现就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放假期间在校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一切意外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特别是要求学生在假期期间切实注意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宿舍内违章用火、用电,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事件的发生。由于天气转热,同学们外出就餐一定注意饮食安全。严格查处未经学校批准而私自到校外住宿的行为,严格作息时间,杜绝学生晚归。

2.加强防电信诈骗、防非法传销教育。教育学生提高防范意识,保管好个人信息资料,不要轻信陌生电话、短信,不乱点击链接,不随意扫描二维码,坚决不贪意外之财。加强防非法传销宣传,普及打击非法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学生对传销活动的辨别能力,使学生了解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帮助学生掌握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及打击传销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增强防范意识

3.各二级学院要从关心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提醒学生假期回家要特别注意安全;在放假前,各学院要积极排查,切实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树立安全意识;注意饮食卫生,不酗酒,不寻衅滋事、不晚归、不留宿外来人员;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坐黑车,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等。

4.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假期间,原则上不组织、不批准集体外出活动,严禁个人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做好离校学生的登记请假工作,要掌握学生去向,要求学生按时返校;如果发现有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应及时主动与学生及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并督促返校,对无正当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5.各二级学院要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校园的稳定放在首位,掌握学生动向,切实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确保学生在假期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及时地解决。同时,严格坚持学生管理夜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及时将学生中出现的特殊或者紧急情况向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院的稳定。假期期间,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人员须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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