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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助学金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4日 00:00 】

各学院:

2018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资助经费即将下达,为做好该项资金发放准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2018春季我校共有2394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参照2017年秋季名单。

发放标准分别为一档1000元,二档1500元,三档2000元。

如因学生休学、退学、入伍等原因不能享受资助的,可调整资助其他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在报送材料中标注清楚。

二、发放程序

1.统计核对学生建行发放账户:学生助学资金由财务进行代发。各学院在助学金发放签字汇总表(格式见附件)统计核实学生建行卡号,由学生本人进行确认签字,卡号必须与签字本人名字一致,否则将造成代发失败。

2.材料报送要求

助学金签字表在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后,各学院进行金额汇总,由分管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7室。学生助学金发放签字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xsc3785855@163.com(学生姓名和卡号中间不得出现空格)。

报送时间:426日下午4点前报送

3.学校审核发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汇总,统一由财务发放到学生建行账户。具体发放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进行贫困生认定,且认定材料完整。

2.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该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请各学院以主题班会其他形式开展好国家助学金政策宣讲、获助学生的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活动结束后,每个学院提交3-5活动开展材料,包括图片、新闻或总结

提交时间要求5月11日,电子版发送到xsc3785855@163.com

附件1:2018年春季学期助学金发放签字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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