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9日 00:00 】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学院请按照要求积极推荐,并填写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于3月2212:00前将推荐人150字个人事迹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tudentjiaoyu@163.com。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杨伟联系,咨询电话6520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16日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报中宣部宣教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团中央学校部、人民日报社同意,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

主办单位: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中国大学生在线、光明日报社教育部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

三、推荐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参照往年惯例,原则上推选“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各若干名。

五、推荐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附件1);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六、推选程序

推荐报名。(1)教育部直属高校由学校组织本校学生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遴选,再由学校推荐报名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每所高校原则上不超过3名。(2)属地普通高等学校数超过70所(含70所)的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推荐属地高校100名学生参选,每所高校原则上不超过2名。(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但含其他部委属高校)。(3)属地普通高等学校数在30所—70所之间的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推荐属地高校60名学生参选,每所高校原则上不超过2名。(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但含其他部委属高校)。(4)属地普通高等学校数在30所(含30所)以内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推荐属地高校20名学生参选,每所高校原则上不超过2名。(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但含其他部委属高校)

组织推选。推选分为报名初选、入围、终选三个阶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推选工作。

结果公示。年度人物的入围和最终结果将在2017年5月在人民网、中国大学生网、中国大学生在线进行展示。

七、申报要求

教育部直属高校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1)参选人需登陆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点击“我要报名”,完善网络报名信息后,直接提交。(2)填写报名表word版(附件2),内容需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后,扫描成图片格式,随同报名表(word格式)、参选人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电子版一同在3月30日前报送至组委会邮箱stu@people.cn。其他高校推荐人选材料经学校审核,将报名表(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后,由省级教育工作部门统一汇总,在汇总表(附件3)加盖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公章后,扫描成图片格式,随同报名表(word格式)、参选人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电子版一同在3月30日前报送至组委会邮箱dxsndrw@126.com。

报名材料。(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邮件标题统一为:省份——学校——事迹类型(附件3)。例如:北京——北京大学——张三——科技创新,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八、参与平台及提示

本次活动将在人民网开通活动官方网站、手机官网并在中国大学生网、中国大学生在线设立活动专题页面。同时人民网、《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将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和《大学生》手机APP及时发布活动进展情况,将对活动不同阶段进行展示。投票阶段将开通微博讨论区和微信回复区,请参选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并参与投票。组委会将在活动官方网站、中国大学生网、中国大学生在线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学生》杂志上公开登载、展示入围学生事迹,届时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九、联系方式

人民网:陆周莉,010—65363937;010—65369989(传真)

大学生杂志社:钟鑫,010—64871010(兼传真)

大学生在线:李蓓蕾,010—58556801;010—58581406(传真)

光明日报社教育部:邓晖,010—67078437

组委会邮箱:stu@people.cn(教育部直属高校报送)

dxsndrw@126.com (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报送)

活动网站:

http://stu.people.com.cn(人民网)

http://stu.chinacampus.org(中国大学生网)

http://www.univs.cn(中国大学生在线)

人民网 大学生杂志社

中国大学生在线 光明日报社教育部

2017310

 

联系电话:0632-3786725 邮箱:id6725@163.com 邮编:277160 版权所有:枣庄学院学生工作处 联系地址:山东枣庄北安路1号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