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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枣庄学院第二届卓越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4日 00:00 】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学生勤奋进取、砥砺前行的热情,为学生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枣庄学院第二届卓越之星奖学金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在校学生(不含2020级学生)

二、评选类别

卓越之星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要求学生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共分为兼爱标兵、学习标兵、艺体标兵、宣传标兵、励志标兵、领航标兵、戴行标兵、劳动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宿舍文明标兵等十个类别。

三、评选和推荐人数

全校每个类别最多评选10名标兵,总计最多评100人。卓越之星的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为充分保障推荐人选涉及类型广泛,最大限度避免推荐人选集中为某类现象,原则上各学院每个类别推荐1名学生,总计推荐10名学生。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推荐,如学院某一类别特别突出,该类别推荐学生不能超过3人。学生人数超过800人(不包含2020级新生)的学院最多可推荐12人。

四、评选条件

每个类别的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第二届卓越之星奖学金评选办法。

五、评选方法

按照学生的个人获奖情况《卓越之星奖学金推荐审批表》(附件2)占比60%,答辩占比40%计算最后总分。

六、评选流程

评选阶段分为学院初评、学校审核材料、现场答辩和公示宣传四部分。

(一)学院初评(10月22日之前完成)

学院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初次筛选。根据评选标准,学生需要将个人获奖情况根据《赋分表》(附件3)和《上一年度获奖目录》(附件4),填写《卓越之星奖学金推荐审批表》(附件2)并如实进行赋分。此外,学生还需填写《个人事迹简介》(附件5)作为综合参考资料。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参照学校“卓越之星奖学金”评选标准组织评选,认真审核学生材料,通过民主评议、答辩等评审机制,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和公示,并填报《XXX学院卓越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6)。

(二)学校审核材料,确定全校答辩人员名单

学校成立卓越之星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对不符合评选条件、没有进行公开评选的候选人不予以受理。一经发现造假、故意填错或赋分错误的学生,取消参选资格。资料审查后,将卓越之星奖学金答辩候选人的名单进行公示。一经公示不得更改评选类别。

(三)现场答辩

公示结束后,举行全校范围内的卓越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公开答辩。学生处组织各学院教师组成评议小组,适当结合学生《个人事迹简介》(附件5)作为参考资料以及现场答辩进行评分。答辩为个人PPT展示和答辩两个环节,答辩候选学生需制作PPT,现场陈述个人的基本情况和事迹,评议小组听取正式候选人的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后,进行打分。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宣传

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枣院学工”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并获奖学生的事迹进行宣传、介绍,充分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七、报送材料及要求

见附件7《学院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八、附件:

1. 枣庄学院第二届卓越之星奖学金评选方法

2. 卓越之星奖学金推荐审批表

3. 赋分表

4. 上一年度获奖目录

5. 个人事迹简介

6. XX学院卓越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7. 学院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10月19日下午2点,将在大学生服务中心举行卓越之星奖学金评选申报有关事项辅导讲座。学院初评期间如有问题可咨询学生处周子钰老师,电话3785930,行政楼105室。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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