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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枣庄学院2018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3日 00:00 】

各二级学院:

为资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更好完成学业,省委统战部、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共同举办“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通知》(鲁统综[2018]15号)精神,现将我校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及金额

共评选5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每人发放5000元资助金。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2017-2018学年无任何违纪情况,无不及格课程。

2.2017-2018学年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2018届毕业生不再参评)。具体范围如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儿,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学生上学、生活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其他困难学生,原则上向低年级倾斜。

3.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统战工作对象的子女或孙子女优先,如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子女和孙子女,台籍和少数民族学生等。

4.本次资助和今年下半年即将开展的奖助工作统筹安排,尤其是资助金额5000元上的奖助项目,同时2017-2018年度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之内。

三、评选工作程序

1.组织申报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各学院分配名额详见《“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名额分配表》(附件3);

(2)初评初审。各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经班级、学院进行评议审核后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并在适当范围以适当形式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各学院将拟受助学生推荐表、名单汇总表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

(4)名单上报省委统战部。

四、上报材料

1.相关材料。

(1)2018年受助学生填写《“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2018年度)》(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正反面填写,同时送交电子版材料。

(2)受助学生同时提供家庭经济贫困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由学院审核。

(3)各学院填写《“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盖学院党总支章),同时送交电子版材料。

(4)学院进行公示的材料(照片或其他)。

2.送交时间。

纸质版送交时间截至6月22日,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号办公楼10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3785855@163.com。

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老师指导学生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评选要求

1.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是彰显我省统一战线优势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回报社、扶危济困的重要载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学习宣传文件精神,并传达到每一个学生。

2.规范程序,阳光资助。各学院要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对拟受助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认真审核有效证件和证明。要规范评选程序,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纪律、严格时间,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确保家庭生活最困难,最优秀的学生进入受助范围。

3.为帮助受助学生发展,中国泛海控股集团自2016年8月搭建了“泛海正能量”公益平台,将在求学、深造、创业、就业等方面为青年学生提供支持。各学院要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历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及其他学生,志愿加入“泛海正能量”公益平台。加入方式可登陆网站www.fhznl.cn或少下方二维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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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学校设立监督电话:3785930和3785855;各学院也要公布监督电话,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反映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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