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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8日 00:00 】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含外省籍学生)均应持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

一、2017级新生

根据《2017级新生迎新系统助学贷款登记一览表》(附件1),请各学院2017级贷款学生核对信息,主要核对内容为绿色区域。各学院只核对本学院信息,不要改变学生序号。错误的用红笔标出,不全的请补充完整。如有新增,请在最下面另起一行,序号栏填“新增”。

请于本周五(9月22日)之前将核对后的信息发送至xsc3785855@163.com。

二、二年级及二年级以上学生

请各学院将《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后,依照顺序填写《贷款回执统计表》(见附件2),汇总表验证码填写要确保准确无误,分管书记签字、学院盖章后将《贷款回执统计表》纸质版送交到学生处106室,电子版发送至xsc3785855@163.com。

今年由各学院自行录入贷款回执,时间安排表见附件3。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由1位老师带2-3位学生干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06室),及时为本院申贷学生在网上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内容。

办理了生源地贷款但不需要回执录入的学生(主要是指由国家开行银行以外的机构提供的助学贷款,如信用社等),如有盖章需要,请自行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1月中旬贷款审批发放后,将进行贷款学生学号核实工作,后由财务处收费科将贷款划转到学生欠缴的学杂费账户上。已经现金缴纳学费且贷款划入学校的学生,其产生的多缴纳金额将统一由财务处进行清退,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请各位老师提醒学生,未能正确录入贷款回执校验码的学生贷款将被谢绝,所以请学生认真核对自己的回执校验码是否填写正确。学生可随时登陆本人在线系统查看贷款审批进程及发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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