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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2020-2021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5日 10:56 】

枣庄学院2020-2021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62号)文件精神、根据《枣庄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同意推荐以下2280名同学获得2020-2021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公示期为20211115111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校本部行政楼107室、新城校区明理楼207室,联系电话:0632-3785855,联系人:王老师,于老师

  附:2020-2021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

本公示纸质版老校区张贴在行政楼西宣传栏,新校区张贴在明理楼一楼大厅宣传栏,电子版在学生工作处网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1115

 

  • 附件【助学金公示.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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