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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暑期学生家访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8日 00:00 】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高校辅导员家访活动的通知》(鲁教工委通字〔2018〕4号)要求,在2019年寒假家访的基础上,决定继续开展2019年暑期辅导员家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访人员:

以专职辅导员为主体,学院领导、专业课教师、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共同参与。

二、家访对象:

1.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对象类型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问题或思想行为偏激的学生、学业困难学生、单亲或孤儿学生。

2.每学院上报3到5名学生的家访计划,家访范围以山东省内为主。

3.枣庄本市内学生家访由各院采取灵活方式进行,学生处不统一组织;外地市家访由学生处整合家访路线,统一实施。

  三、家访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把组织开展好辅导员走访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家访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格局。

2.要加强统筹。各学院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系统规划,凝聚工作合力,强化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安全保障,为家访活动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家访活动顺利开展。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定家访学生对象,兼顾不同类别的学生,提前跟学生做好沟通,确保假期家中有人。

3.要严肃纪律。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家访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要求,把好廉洁关。

4.家访差旅经费按照《枣庄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差旅经费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负责。家访过程中,要求参加家访人员乘坐公共交通,不在学生家中用餐,不接受学生家庭礼品。慰问品按200元/生标准购买。

 四、工作总结:

   每一位参与家访人员应认真撰写家访总结,拍摄照片、视频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家访报告,作为二级学院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备注:家访报告包括家访过程、被家访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访效果、被家访学生和家长的心得、以及具有代表性的照片(像素要高,限5-7张)及视频等,每个家访学生形成一份家访报告。

各学院请于2019年9月10日前报送学院家访报告。照片单独发送,不要粘贴在家访报告中。

备注:纸质版报告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大学生服务大厅,电子版以“**学院2019暑期学生家访报告”命名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xsc3785855@163.com。

五、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于7月4日前报送附件1:《____学院家访学生信息统

计表》和附件2:《____学院家访老师信息统计表》发电子版到xsc3785855@163.com,纸质版报到行政楼107.

                                                                             学生工作处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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