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助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枣庄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寒假期间学生走访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4日 00:00 】

各学院:

为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冬季春节期间生活难题的通知》要求,学生工作处将在2019年寒假期间组织全校辅导员对学校部分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进行家访。本次家访工作安排如下:

  一、走访对象

山东省内建档立卡学生,学生由学院从2018年秋季山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中选取。

二、走访方式

采取集中组队、分散走访的方式利用辅导员或教师假期回家探亲等时间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走访,方式包括:

1.实地走访

2.电话

3.网络视频

三、走访内容

1.通过走访,了解情况,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应享尽享。

2.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宣传落实党和国家、学校的帮扶政策。

3.确保学生家长了解相关资助政策和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资助的情况,做到资助政策、帮扶措施应知尽知。

四、人员上报及其他要求

  1.走访时间原则上为2019年春节前,人员原则上请覆盖山东省内在校建档立卡学生。

  备注:实地走访学生应达到学院建档立卡学生的30%左右,未能前往家访的建档立卡学生请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慰问。

  2.家访差旅经费按照《枣庄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差旅经费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负责。家访过程中,要求参加家访人员乘坐公共交通,不在学生家中用餐,不接受学生家庭礼品,原则上不住宿。每个学生家庭慰问金500元由学生工作处列支,慰问品按200元标准购买。

  3.各学院请于2019年1月8日前将附件《2019年寒假枣庄学院学生家访统计表》报送学生处(仅需报送电子版)xsc3785855@163.com。

4.除辅导员集中走访以外,鼓励各学院按照就近原则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临近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实地探访,为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生活情况提供重要依据,被探访困难家庭不再提供慰问金和慰问品,相关学生干部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工作补助可以从各学院勤工助学经费列支。具体工作可由学院根据自己情况自行开展。

 五、家访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把组织开展好辅导员走访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家访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格局。

2.要加强统筹。各学院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系统规划,凝聚工作合力,强化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安全保障,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要严肃纪律。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家访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要求,把好廉洁关。

 六、工作总结

  每一位参与家访辅导员应认真撰写家访总结,拍摄照片、视频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家访报告,作为二级学院家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备注:家访报告包括家访过程、被家访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访效果、被家访学生和家长的心得、以及具有代表性的照片(像素要高,限5-7张)及视频等。

各学院请于2019年3月10日前报送学院家访报告。照片单独发送,不要粘贴在家访报告中。

备注:纸质版报告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大学生服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3785855@163.com。联系人:张昆;联系电话:61771。

学生工作处

201914

联系电话:0632-3786725 邮箱:id6725@163.com 邮编:277160 版权所有:枣庄学院学生工作处 联系地址:山东枣庄北安路1号 鲁ICP备05047007号